
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以保證新生質量為前提,分別按科類,根據報考人數,按計劃的適當比例劃定各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分科類按招生計劃的110%比例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招生院校在符合報考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
高起本、??疲ǜ呗殻┧囆g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不低于本省高起本、??疲ǜ呗殻┫鄳猩愋秃涂荚嚳祁愖畹涂刂品謹稻€的70%劃定。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加試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統考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如招生院校另行制訂錄取規則的須在招生章程中說明并向社會公布。
??疲ǜ呗殻┑墓差愓猩盒5娜繉I、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和勞教管理專業,如在統一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可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低于同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外語、外經、外貿專業的外語單科成績要求,由招生院校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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