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2016年成人高考評卷期間
違規考生處理公告
在2016年成人高考評卷過程中,我省共發現16名考生存在違規情況,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有關規定擬進行如下處理(見附件),由于部分考生聯系方式不詳,現予公告送達。
如相關考生對擬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可依法向我院提出書面陳述或申辯。逾期不提出陳述或申辯,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該告知書送達期限為60日,期限屆滿視為送達。
附件: 2016年湖北省成人高考評卷期間違規考生處理情況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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